本报讯(蔡大胜)为全面提高全市医用氧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医用氧安全有效,近期,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覆盖全市医疗机构医用氧的使用情况和购入渠道。检查内容包括所用医用氧批准文号、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许可证号、投入使用时间等。对于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使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的,依法按销售假药进行处罚,并通报给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追查所涉及气体的生产、经营单位,如涉及辖区外的,及时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函协查。情节严重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市药监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区)医用氧用量较大的、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医疗机构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