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群老百姓来到光山县检察院侦监科,将一面绣着“执法为民,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杨圣军的手上,并连声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从光山县检察院受理的一起轻伤害案件说起:2007年10月27日,邱家富的儿子邱兴安与孙书友的母亲林道荣因让路发生纠纷,邱兴安随手用扁担将林道荣打成轻伤。2009年9月25日,公安机关将邱兴安刑事拘留。当年10月上旬,光山县检察院受理此案。
一起简单的轻伤害案件,嫌疑人却在提讯时情绪激愤,拒不认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办案检察官杨圣军通过走访了解到,光山县法院正在审理的另外一起轻伤害案件与本案当事人有关系:邱兴安将林道荣打伤后,双方矛盾日益加深。2008年5月19日,林道荣的孙子孙升与邱兴安的叔叔邱家贵又因放秧田水发生争吵,孙升将邱家贵打成轻伤。2009年6月13日,邱家贵向县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孙升被县法院决定逮捕。
这两起案件虽然涉及的当事人不同,却是两家因矛盾积怨逐步加深而引起的,如果从法律程序上简单地作出批准逮捕,结果只会使两家积怨更深,这样不仅违背了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办案初衷,也与当前促进新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不相符。杨圣军结合法院办理的刑事自诉案件的实际情况,积极促使双方和解,多次到被害方家中耐心细致地做说服工作,讲法律、讲政策,希望双方互让互谅,以和为贵。同时,请出双方当事人家族中较有威信的亲属出面帮助调解,双方矛盾逐步化解,最后同意调解处理。调解协议达成后,光山县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撤销邱兴安故意伤害一案,县法院也让当事人撤回了自诉,从而成功化解了两家长达三年的积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