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蔡瑞明 刘 建)为加强诉调对接,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确保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商城县法院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有效推动了社会矛盾化解,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

加强领导,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该院党组一直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成立了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浩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规定,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创新机制,努力搭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平台。该院与县司法局等单位紧密配合,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并加强个案指导,以开展“一村一法官”和巡回审判活动做好调解示范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水平和法律运用能力。

丰富载体,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调处机制。该院与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协作,共同做好委托调解,对于有社会影响的案件,积极实行联动调解;进一步深入推进社会法庭建设,做好社会法官选任工作。

突出重点,依法树立人民调解协议的权威。为确保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法律效果,该院对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书的格式和内容作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相关的措施,确认民间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