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余志勇 黄 坤)为切实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消除建设工程质量隐患,减少因工程质量纠纷而引起的人访信访案件。日前,新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向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下发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管理力度,规范程序运作,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该县注重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改变过去被动的监督做法,加大质量行为监督频率,实行不定期不打招呼的主动监督方式,对建设单位、施工方、设计人员以及监理行为等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问题或同一单位屡教不改的行为记录在案,列入全县建设网不良行为记录,对违规行为特别严重的,将上报省建设厅网站及全县范围内予以曝光;对实体质量实行差异化监管。充分发挥建设方、监理方、设计方等责任单位的履职能力,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根据施工方质量保证能力、信誉诚度和项目经理的管理水平,对工程主体质量实行差异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