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玉峰 李本全)日前,光山县公安局经过7个昼夜的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了该县“2010·4·13”故意杀人碎尸案,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女)及其父亲抓获归案,确保了该县现行命案破案率动态保持100%,为群众营造了安宁的治安环境。
4月8日下午3时,潢川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现住潢川县城的新县卡房乡朱畈村34岁女村民周某于4月5日下午到光山县找李某讨账后失踪。
潢川县公安局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就周某失踪案开展调查,同时及时与光山县公安局取得联系。两地警方经秘密调查,发现周某极可能被害,与周某交往密切的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10日,办案民警预备对李某采取强制措施,此时李某已不知去向。4月12日,专案组民警经侦查在武汉市区相继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及其父亲抓获。
经调查案情大白。2004年,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潢川打工时与被害人周某结识,关系日渐密切。2009年元旦,李某因结婚向周某借款3万元,并承诺1年后还款。2010年元旦过后,李某没有按时还钱,周某多次向李某索要借款,同时要求李某与其一起外出做“小姐”,导致李某反感,二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
2010年4月5日下午,周某赶到光山向李某索要借款并纠缠李某。李某害怕周某对其纠缠毁了其家庭,遂对周某起了杀心。当日夜晚,李某在请周某吃饭期间偷偷买了一瓶敌敌畏,在光山县城关昌盛街一宾馆开房休息时,李某趁周某醉酒之际,将“敌敌畏”倒进啤酒杯中诱骗周某喝下,致其中毒死亡。为毁灭罪证,犯罪嫌疑人李某连夜打电话叫来其父亲,将周某的尸体背出宾馆藏匿。4月6日夜,李某及其父亲将周某的尸体用三轮车拉到光山县东城三环城路五里墩附近,抬到路边空地内,李某的父亲用刀将尸体的头割掉,挖坑将尸体躯干就地掩埋。4月7日上午,李某及其父亲用塑料袋装着死者头颅乘车赶到新县县城,将头颅抛到新县城关彩虹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