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其辉 程桂云)为了加强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落实审判公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的要求,息县法院积极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4月23日,有20人被息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使该院人民陪审员的总数达到38名(2009年增选18名人民陪审员继续留任)。

该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来源广泛。从行业分布看,他们有的来自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有的来自农村基层、社区等;从地域分布看,息县城关区域有10名人民陪审员,其余的来自全县21个乡镇,确保每个乡镇有1名以上人民陪审员。二是群众基础好。所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政治觉悟高,品行好,为人正直善良,有正义感,在当地群众中有很高的公信力。三是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所增选的人民陪审员不仅在个人事业上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而且都有化解基层矛盾的经历,有很强的调解能力和丰富的调解经验。四是热爱司法事业。这次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是在电视上发布公告、在社会上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进行的,群众热情高,报名人数多,同时通过深入基层组织、普通群众中走访座谈得知,这些陪审员不仅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而且热爱人民陪审员事业,愿为人民司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