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 宁 戴新义)2010年第一季度,市司法局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全市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两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该局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党委政府信访接待工作。一季度,全市律师共参与接访138次,接待信访群众765人次,平息上访26起,代理各类案件1562件,担任法律顾问530家;组织工作人员大力开展公证“服务民生”活动,一季度,共办理公证9610件;组织部分司法鉴定机构到光山、固始两县开展学习和交流,提高规范化执业和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一季度,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302件,无一起错鉴、假鉴案件,司法鉴定采信率100%;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为重点,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全覆盖。二是选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发展和壮大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三是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兑现调解员办案补贴。四是加强衔接配合,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一季度,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4173起,调成4048起,调成率为97%。

本着“服务民生、让群众满意”的宗旨,该局将法律援助列入2010年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一是制定了《2010年信阳市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对2010年应援尽援工作进行了安排。二是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工作的通知》,规范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运行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树立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公众形象。三是对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及办公室进行了搬迁整修。四是加强法律援助专职办案人员监督管理,严禁办理收费案件,在媒体上公示全市法律援助律师及法律援助工作者名单,接受公众监督。五是积极完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申报,并及时完成《项目执行协议书》签订工作。六是落实统一配备法律援助用车工作。今年第一季度,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1件,其中民事案件325件,刑事案件238件,行政案件8件,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07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