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雷丽萍
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 2010年,市司法局将围绕中央政法委部署的“三项重点工作”,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特殊人员管理创新为突破口,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强化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筑牢综治第一道防线
对于司法行政系统来说,强化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就是要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作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以开展专项攻坚活动为重点,大力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努力预防和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全年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力争在2.1万件以上,调解率达到100%,调成率达到97%。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乡村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大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和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工作。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在乡村组选任一批年富力强、群众威望高、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同志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发展和壮大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三是强化调解攻坚。从3月到12月,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全市进行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攻坚,切实解决一批“急、大、难”矛盾纠纷。四是强化经费保障。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要求,加强汇报、沟通和协调,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落实,兑现调解员办案补贴。五是强化衔接配合。加强与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六是强化宣传推介。积极宣传、推广人民调解经验和基层先进典型,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大张旗鼓地给予表彰和奖励,提高人民调解知晓度和公信力。
二、努力推进特殊人员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司法行政系统推进特殊人员管理创新,就是要大力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和避免他们重新违法犯罪。做好这项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以落实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为重点,不断创新安置帮教工作方式方法,力争刑释解教人员建档率达到100%,帮教率达到99%,安置率达到98%,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一是落实教育改造工作。在监狱劳教场所,广泛开展对罪犯和劳教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教育和实用生产技能培训,帮助其提高认知水平,提高其回归社会参与就业的能力,努力把他们改造成对社会有用的人。二是落实无缝对接要求。刑释解教人员从监所走向社会的过渡期是关键的一步,我们要切实把握思想对接、人员对接、法律文书对接、帮扶措施对接四个环节,加强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建设,确保监狱劳教场所与家庭社会无缝对接,使刑释解教人员能够顺利融入社会。三是落实重点人员管控。加强分析排查,把见档不见人的人员、“三假”人员(假身份、假地址、假姓名)、“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顽危刑满释放人员作为刑释解教重点人员,建立重点人员数据库,健全管控和帮扶各项措施,减少脱管失控现象,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四是落实社区矫正试点。制定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加强与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选择固始、平桥两个县区进行试点,大胆探索,条件成熟时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在各县区全面推开。五是落实安置帮教经费。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大安置帮教经费投入,帮助回籍返乡的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社保、低保、培训、就业、生活等困难,消除社会歧视,稳定刑释解教人员思想情绪。六是落实社会帮教工作。积极丰富和发展安置帮教工作模式,与群团组织、大中专院校、重点企业联合,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与工商、税务、民政、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优惠政策,广开就业门路,畅通就业渠道,让刑释解教人员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和关怀。
总之,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以积极的行动和优异的成绩,为法治信阳、和谐信阳、魅力信阳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