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人防工程清查成果,严格落实人防工程建设联合审批长效机制,防止人防工程建设中减、免、缓违规行为的发生,整治捆绑、代收、挪用人防易地建设费违法行为,确保人防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济南军区、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民防空发展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市政府决定于2010年4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年”活动。为扎实开展规范年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规范年活动的必要性

人防工程建设是人防的基础工作。人防工程在战时是保护城市居民的重要设施,平时是疏散城市居民防灾的重要场所。充分开发利用人防工程,能够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增强城市防护抗毁能力。因此,人防工程建设必须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总结近几年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的经验,发现在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擅自减免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和易地建设费的情况在个别地方仍很严重。二是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执行不严,人防工程建设随意性大。三是联合审批的长效机制落实还不到位。四是参与人防工程设计单位有的不具有相应设计资格,擅自承揽人防工程设计业务,严重影响了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为应战应急埋下了安全隐患。尽快解决这些问题,实施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从源头抓好人防工程质量和安全,已成为人防工作的当务之急。

二、开展规范年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军事斗争人民防空应急准备为统揽,认真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方针,坚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依法查纠、重在规范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为重点,对2008年6月以来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审批和建设过程管理。力促联合审批的长效机制更加完善,人防工程管理法规进一步落实,人防工程建设的市场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的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基本要求

1.贯穿“一条主线”:即把管理创新这条主线贯穿始终。力争在规范年活动中不断发现问题、认真研究问题、切实解决问题。

2.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建设,努力提高工程结建率。二是突出规划先行,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的防护工程体系。三是突出平战结合,积极关注民生,努力提高工程的实用性。

3.实现五个结合:一是紧密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使人防工程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二是紧密结合城市民用建筑,使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民用建筑审批相结合。三是紧密结合城市民用建筑竣工验收,使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与民用建筑竣工验收相结合。四是把该项活动与国家和《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意见》相结合,真正纠正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规问题。五是与人防发展战略全局工作相结合,促进人防建设科学发展。

四、规范年活动的主要内容

1.纠正与国家法律、政策、法规有抵触,且不适应人防工程建设科学发展的地方性文件,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2.检查各县(区)是否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实施,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布局。

3.查纠以收代建和易地建设费减、免、缓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联合审批机制。

4.查纠防空地下室违规审批、易地建设费严重拖欠,清理捆绑、代收、挪用人防易地建设费违法违纪行为,规范人防自身审批程序。

5.查纠人防工程设计单位是否具有相应人防设计资格,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市场。

6.查纠人防工程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或违规设计变更、不按施工图建设、规避审批等违法违规项目,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7.检查平战转换预案是否编制造册,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规范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工作。

8.检查工程竣工后是否按规定经质检部门验收并在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备案,规范人防工程竣工备案程序。

五、步骤及时间安排

该活动实行自查自纠与上级查纠相结合,自2010年4月1日起,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阶段:2010年4月1日至4月31日。利用多种新闻媒体对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规范年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积极营造活动的氛围。要结合实际层层动员,针对问题提高认识,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明确要求,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活动的目的、目标和主要内容,为活动取得实效奠定坚实基础。

2.自纠阶段:2010年5月1日至7月31日。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活动内容,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周密安排,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自查自纠。

3.查纠阶段:2010年8月1日至11月30日。市政府根据进展情况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实地检查。

4.验收阶段:2010年12月。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根据各相关单位在活动完成任务的情况,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并追究活动完成较差单位的责任。

六、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信阳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李水任组长,信阳军分区参谋长张本昆、市人大城建委主任张银松、市政府副秘书长罗荣国、市监察局局长张明庭、市人防办主任任立新任副组长,市政府督查室和财政、建设、规划、国土、房管、消防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2.注重搞好协调。此次活动的重点是对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进行规范,与城市建设联系密切,涉及部门较多。希望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通力协作,齐抓共管。

3.狠抓工作落实。此项工作是今年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市直各单位要依据方案,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有效开展。一是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分片负责制。定期对所包片开展人民防空规范年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市监察局、市人防办等有关部门要组成检查组,对市直、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执行国家有关人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对主要案件进行联合查处,强力推进国家关于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落实。三是抓典型、促后进。领导小组视其情况,以2个至3个单位为重点,抓先进,典型引路,抓后进,全面推进。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规范年活动健康开展。

4.严格检查验收。要把开展规范年活动与完成人防年度责任目标结合起来。在评选年度责任目标先进单位时要充分考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对组织不力、工作落后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年终考核不得被评为年度责任目标先进单位。

关于印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人武部,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