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富
社会上流传着一句俗语:“宁当鸡头,不做凤尾”。那意思是说,不管在哪儿、做什么,也不管范围大小、权利多少,最好还是当能“拍板”的“一把手”。因为“说了就算,定了能干”,岂不痛快?身为某一范围的“长官”,在拍板的过程中,你痛快了,别人也跟着痛快,那是好事;你痛快了,别人却很不痛快,那就是坏事。倘若是后者,痛快你一人,害了一大群。窃以为,这样的“拍板”者,还是“拜拜”的好。
近日,《信阳日报》民生新闻就报道了这样一个“拍板”的人——山村“怪事”咋恁多?据记者报道,在固始县武庙集乡长江河村,一个当了20年的村支书,唯一的“光辉业绩”就是与他管辖的老百姓打了20年的官司。他与老百姓打官司,可不是为了维护老百姓的权利,为了维护基层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而是为了一己私利或小团体的利益,把个平静的山村搞得是非颠倒、民不聊生。比如说,在他的“英明”领导下,在他“拍板”的范围内,“只要交了钱,孩子随便生”、“村民疑义:集体收入去了哪里”、“当了20年的村支书,与村民打了20年官司”等。就是这样一个“造祸一方”的父母官,居然20年如一日,依然稳稳当当地端坐在村支书的“宝座”上。村支书的顶头上司——乡里的领导给记者一个闭门羹;固始县检察院的人说虽然查出一些问题,但是因为数额较小,不能构成犯罪,其他事情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固始县计生委工作人员对记者的来访颇为不满,并拒绝了采访要求……即使是老百姓怨声载道、频繁上访、四处告状,丝毫也没撼动他“拍板”的根基。原因何在?任凭支书乱“拍板”,损人利己闹翻天,上上下下硬是没人管!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不断深化基层政权建设,提高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农村村级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保障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村级组织推广邓州市农村党支部、村委会“4+2”工作法。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市委、市政府近期又推出选派科级干部到“双薄弱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肩负起带好班子、建好组织、服务群众、建设新农村的重任。上自中央,下至地方,对村级组织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等,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惠农措施,绝大多数村级组织都有好的带头人,呈现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和谐安定的良好局面。
但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为何会出现“大王”式的村支书?为何在村里会出现既没有“四议”、也没有“两公开”的怪现象?恐怕就不仅仅是那个“大王”式村支书的个人问题,他的上级党政部门、上级职能部门应该是难辞其咎的。面对拥有监督权的村民持续不断的反映和上访,面对一人乱“拍板”、全村遭祸害的“带头人”,充耳不闻、熟视无睹,说轻点,这些部门犯有失察之过,说重点,则有渎职之嫌。倘若我们不失察、不渎职,这样的村“大王”哪能“拍板”20年,早就“拜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