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建立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标准化接待室,规范“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接听,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00件以上。
二、积极实施农民工“金手杖”工程,建立健全驻外法律维权工作站,为农民工追要欠薪、工伤赔偿等提供无偿法律帮助。
三、建立公证办证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疾人、危重病人实行预约服务或派公证员上门服务。
四、发挥律师社会职能作用,免费向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对未达到法律援助标准确有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减半收取律师代理费。
五、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费用。司法鉴定减收幅度不低于法定标准的20%。
六、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加强对基层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
七、加强技能培训,使全市有100名罪犯和劳教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
八、进一步深化狱所务公开,完善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接待,受理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
九、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探索加强社会服刑人员管理新方法、新路子,并将试点经验在全市逐步推广。
十、积极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广泛开展“每月一法”法制宣传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大学生法制宣传志愿者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