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 利 耿静华)日前,明港国税局开展2010年税源清查工作。该局成立了相关组织机构,明确了清查范围及时限,分税种确立了清查内容和方法,并对该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强化领导,提高认识。该局充分认识税源管理在整个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针对明港当地税源基础薄弱、重点税源少的特点,坚持“全面清查、不留死角,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在抓好重点税源管理的同时,不放松对中小税源的管理,切实澄清税源底子,掌握税源变化情况。
二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该局针对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把税源清查与税法宣传、教育疏导、建账建制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三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该局全面摸清和掌握了辖区内纳税人基本情况,将纳税人全面纳入综合征管软件管理,边清理边输入微机,边清理边调整税负,强化责任追究,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做到标本兼治。
四要善于总结,规范管理。该局在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查找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漏征漏管的原因,积极整改,建立、规范纳税人征管档案,不断完善税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