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罗山县国土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着力构建平安建设长效机制,取得显著成效。该局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

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综治和平安创建各项基础工作。该局一是强化机制,为平安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成立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并与各基层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二是广泛宣传,营造平安建设氛围。三是加强防控,进一步增加治安防范的科技含量。

立足本职,维护权益,为平安建设增添实效。该局一是着力抓好征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强化土地利用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征地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和批后“二公告一登记”制度,依法、及时落实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二是严抓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按照“有访必接、有难必帮”的原则,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进一步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完善案件信访督办制度,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先后办理上级督办和群众信访43件,调处土地、矿山权属纠纷20起,并做到件件有记录、有查处、有档案,办结率、反馈率均达到100%。三是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四是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

加强综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平安建设主力军作用。该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综治原则,各股室严格履行《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完善保卫、保密、值班等安全防范制度,在财务、档案等重点股室配置报警安全设备,进一步提高了单位内部的安全系数;经常开展道德法制教育和安全保卫知识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综治创安意识和法制观念,防止违法犯罪和治安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