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按照“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的原则,实行“县长、乡长、村长、组长”四长负责制,采取宣传发动、林改培训、经费人员、技术服务、奖罚措施“五到位”,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林改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特别是承包大户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成为推进全县造林绿化的助推器。“造林是政府和林业部门的事”已成过去,现在造林是农户的愿望和利益,造好树成为农户最操心的事。农民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从“要我造林”变成了“我要造林”,很多地方出现了“争山造林、争苗植树”的喜人场面。尤其是在县林权交易服务中心这个平台的帮助下,部分造林大户通过土地流转,集中了成片的林地资源,不仅为固始造林投资主体多元化增添了新亮点,而且进一步促进了全县成片造林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