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宋 斌)日前,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总商会)、信阳日报社、信阳电视台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信阳市第二届慈善新闻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了信阳市第二届慈善新闻人物评选表彰活动。
《通知》指出,自2007年信阳首届慈善新闻人物评选表彰以来,我市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大力弘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优秀建设者精神和“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光彩事业精神,以及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等活动,取得了显著成就,为魅力信阳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联合开展第二届慈善新闻人物评选表彰活动,主旨是通过表彰先进,充分展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良好形象,激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各方面更多的人士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
《通知》强调,本次评选活动主要是表彰自2007年信阳市首届慈善新闻人物评选表彰活动以来,积极参加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活动的人士(包括:信阳籍人士;在河南省内登记注册,生产、经营地主要在信阳的私人独资企业主和私人控股企业主)。名额为30名。评选活动采取个人自愿参与、社会广泛推荐的形式。评选条件要求是: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社会形象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长期热心光彩事业、社会公益慈善事业;2007年以来,以个人或所在企业名义进行捐助的资金和实物累计数额较大;捐赠的实物、资金均为合法收入;在从事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活动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意义。
《通知》要求,各县区的参评人,由参评人所在的企业党组织或者企业所在地基层党组织申报,所在的县区委统战部和县区民政局、人事局、工商联(总商会)联合评审,确定参评候选人;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的参评人,由参评人所在的企业党组织或者企业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向管理区、开发区党委办申报,各管理区、开发区党委办认真评审,确定参评候选人;市直的参评人,由参评人所在的企业党组织或者企业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向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总商会)申报,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总商会)联合评审,确定参评候选人。参评候选人提出后,市第二届慈善新闻人物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参评候选人进行认真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的参评候选人在《信阳日报》、信阳电视台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公示期间,无情况反映的人员确定为表彰人选。
《通知》指出,拟于5月份召开信阳市第二届慈善新闻人物表彰大会。《通知》还就评选程序、工作原则、奖励方式、组织领导、材料报送等作了详细说明和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