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熊 奎 杨小军)今年以来,新县检察院在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中,全力破解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阻力大“三难一大”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多种形式辟渠道。该院结合高检院“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与“查办涉农渎职犯罪”三个专项活动的开展,由主管检察长带领干警进村入户,向群众宣讲、解答反渎职工作职能;向全县乡镇群众、县直单位干部职工发放《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手册,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渎职案件线索。2010年年初,该院查办了2起渎职案件,1件是反渎局干警在宣传过程中了解到的,1件是预防部门提供的。

多种方式勤协调。该院制定案件延伸跟踪制度,即案件承办人侦查终结后,要跟踪监督,与侦监、公诉部门及法院做好沟通协调,及时补充证据,督促尽快审查、判决;寻找其它市县有关同类案件判决的案例,争取与公诉部门及法院在案件定性上达成一致意见;定期与公诉部门及法院座谈沟通案件情况;及时向院党组汇报,争取上级支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案件查证难、处理难的问题。如在办理甘某、李某玩忽职守一案中,由于被毁坏林木的损失未达到《立案标准》所要求的“重大损失”这一规定,法院对此案件在认定上存在争议,该院反渎局长、承办人主动到法院进行沟通,讲解林业在新县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及该案在社会上造成的恶劣影响,让审判人员心服口服,在沟通后的第三天就下了有罪判决书。

多重角度寻支援。该院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巧借上级院提办、参办、督办方式,化解阻力;适时向上级汇报有关案情和查处情况,争取支持,排除阻力;制定立案后“两周”侦结制度,即在秘密初查的基础上,立案后两周内必须侦查终结,回避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