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本全)3月23日,光山县发生一起暴力妨害公务犯罪,该县泼河陂镇罗洼村夏洼村民组村民无视国家重点工程泼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暴力阻扰工程施工,对依法执行职务的泼陂河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执勤民警进行辱骂、围攻、殴打,挟持派出所民警6个多小时。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暴力抗法行为,光山县公安局依法重拳打击,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违法人员陈某等3名村民被处以治安拘留15日、罚款500元处罚,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徐某,公安机关正在展开全力追捕。
案发以前,光山县辖区内泼河水库管理局向泼陂河镇政府反映,该镇罗洼村夏洼村民组村民在使用权归属泼河水库管理局的水库坝埂、库区荒地内强行栽树,霸占公用土地,致使水库加固工程无法进行,经水库管理局工作人员多次劝说无效。
案发当日,经报请光山县委、县政府同意,泼陂河镇政府组织泼河水库管理局职工、政府工作人员、泼陂河派出所民警进行统一行动,对罗洼村夏洼村民组村民的无理霸占公用土地行为进行劝阻。对政府的依法执行职务,该村民组村民不仅不听,反而在村民黄某等人的煽动下对执行公务的政府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进行辱骂、围攻、殴打,追打现场摄像取证人员,扬言砸毁摄像机,围堵执勤警车,将执勤民警张金志挟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6个多小时,村民徐某持竹棍将执勤民警殴打至伤。当日夜至次日,该村民组黄某、徐某、刘某、张某等村民无理取闹,在泼河水库管理局聚结,生灶做饭、设铺住宿,阻扰水库加固工程施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致使泼河水库管理局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光山县公安局接到警情后,在该局局长陶青春的统一组织下,成立专案组对泼陂河镇罗洼村夏洼村民组村民的妨害公务犯罪行为依法重拳打击,及时将违法犯罪人员绳之以法,对轻微违法村民依法进行批评教育,恢复了泼河水库管理局正常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