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罗山县法院再次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这是该院继2004年、2005年之后,再次获此殊荣。2009年,该院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主,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年终绩效考评中,该院的绩效考评成绩位居全市法院第二名,被市中级法院评为优秀基层法院,42人(次)、9项工作、6个部门11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孙定善)

淮滨县法院

注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

本报讯 淮滨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尤其是被告人无赔偿能力,而被害人又受到严重的人身伤害,急需大量医疗费用案件的调解。一方面做被告人工作,劝其积极支付赔偿款,争取从轻量刑;另一方面做被害人工作,劝其面对现实,根据被告人的赔偿能力达成调解协议,尽快获得赔偿。两年来,该院审理的38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民事部分调解结案35件,调解率达92.1%,为原告人实现了赔偿款40余万元。(沈小平 陈 杨)

光山县法院法警大队

确保刑事审判工作安全

本报讯 光山县法院法警大队紧紧围绕审判工作中心,提高警务保障能力,确保刑事审判工作安全。一是勤沟通。法警大队接受任务后,及时向案件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准确掌握值庭押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二是组织严。法警大队对值庭押解工作进行认真的研究部署,对大案特案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制定工作预案。三是要求严。值庭人员要做到“五严”:从看守所提解被告人“手续严”,押解路途中“监视严”,警卫法庭“值庭严”,候审时“看守严”,上下庭时“押解严”,确保万无一失。 (杨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