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 楠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同时要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切实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金融业无疑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也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在支持城乡统筹发展方面,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金融机构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提高乡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同时,也要加强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建立规范的资金投放考核机制,对他们服务“三农”进行把关。
深化农村合作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位居全部金融机构之首。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围绕服务“三农”的宗旨深化改革,通过管理体制、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服务能力。此外,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的资金应急需求,应加强对其政策服务和引导,使之成为大中型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的“毛细血管”。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产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村金融需求多样化、农村金融服务点多面广的特点,围绕金融服务满意度、便利度和贷款可得性,全面推广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如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农村小企业贷款等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
发挥保险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中的作用。从中国人保参与新农合代办的成功模式来看,保险在参与公共服务供给上具有独特的优势,不仅能够提高管理服务效率,还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管理成本。保险可以创新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管理方式,实现财政支农投入的放大效应。
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不仅对涉农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其发展带来新的机遇。金融机构在深化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推动现代金融制度向农村延伸的同时,也为业务发展找到了新的空间。
总之,在支持城乡统筹的进程中,金融机构要通过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和整体功能,集中更多的资金和资源,以优质服务大力支持城乡统筹重点项目、优势产业和优质企业,实现业务经营以城补乡、以工补农、以丰补歉,在促进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 (据《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