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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
城市建设中,要求在人行道上必须设立盲道是一个务实的好举措。然而,现实生活中有的单位和部门却不能够对视障人士给予重视,甚至忽视他们的存在。固始县城南新区建设时,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在人行道上设立了标准的盲道。但个别部门在建设配套设施时,却对已建成的盲道视而不见。
笔者在该县蓼城大道与陈政路交叉路口看到:一个粗大的水泥线杆埋被设在紧贴盲道边线旁(图1),就是健全人从旁边路过也难免与其发生碰撞;不仅如此,该部门更是将线杆的拉线固定在盲道的正中间。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可能考虑到行人安全、防止行人被拉线绊倒,拉线上还特意包裹着红白相间的警示标志(图2)。如此方便健全人、损害视障人的现象,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正视,还盲道真正的作用!
高晋新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