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新县法院不断拓宽调解渠道,针对民商事抗诉再审案件,尝试采取“法检同调”的方式进行调解,取得良好效果。在大部分民商事抗诉再审案件中,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新县法院利用当事人易听取抗诉机关的意见等特点,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与此类案件的调解。今年1月至2月,新县法院审理的两起民商事抗诉再审案件,即陈某与朱某工程款结算及杨某与杨某某、邱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检察机关的参与下,顺利调解结案。(李伦达 夏 斌)
淮滨县检察院
高度重视看守所检察工作
本报讯 近年来,淮滨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看守所检察工作,该县看守所连续多年没有发生脱逃、自杀等重大事故,确保了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这得益于该院多年坚持的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看守所、武警中队、驻所检察室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集体“会诊”分析情况,掌握在押人员思想动态,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从而把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李 强)
罗山县法院
认真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
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十条禁令”,日前罗山县法院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加强作风建设。该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省高院“十条禁令”、警车管理规定等制度;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深入查摆在队伍建设、机关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同时加大作风纪律督察力度,促进各项制度落实。(杨 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