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泽勇 孙佳懿 文/图
3月19日,在新县从事客运的三轮车司机潘秀芳和新县农村商业银行陈店支行的职工徐华,面对乘客遗失的9万元现金没有动心,而是主动将巨款转由新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交还给失主。这一行为在新县被传为佳话。
3月19日下午4时,一阵急促的电话声打破了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宁静。“我是豫skc073号三轮车司机潘秀芳,我和车上乘客发现了另一乘客遗忘在车上的现金,请帮忙查找失主。”不久电话再次响起,新县八里畈镇的李先生焦急地说:“我刚才在县农村商业银行门口下车时,不小心将携带的9万元现金落在了一辆红色三轮车上,车号记不起来了,人也不认识,请赶紧帮我查找!那9万元现金可是我准备买房子的钱呀!”。接警员忙安慰他:“司机和后来上车的乘客已发现了您丢失的现金,现正在来巡特警大队的路上,请放心!”
原来,当天下午,新县农村商业银行陈店支行的职工徐华在乘三轮车时发现在三轮车副驾驶挡风玻璃处有一个报纸包裹,打开一看,里面竟然全是现金。三轮车司机潘秀芳,此时才意识到这钱应该是刚在县农村商业银行门口下车的乘客落下的。两人将现金一清点,整整9万元!“9万元现金不是个小数目,失主肯定很着急!”两人决定原路返回并立即向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新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接到指令立即出警赶到现场,帮助查找失主。不久,110指挥中心就接到了失主李先生的报警求助电话。徐华和潘秀芳二人随即和民警带着乘客遗落在车内的9万元现金,直奔巡特警大队而去。
经过核对和查实,新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当场将9万元现金悉数交还给失主李先生。李先生激动地说:“太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