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超
3月,是学雷锋月。前几天,一个朋友给笔者发了一条短信:“学雷锋有感:如今啊,这雷锋越来越少了,雷人越来越多了;钉子精神越来越少了,钉子户越来越多了;为人民服务的越来越少了,为人民币服务的越来越多了;搀着奶奶过马路的越来越少了,挽着二奶过马路的越来越多了;日记里写帮别人几次忙的越来越少了,日记里写上别人几次床的越来越多了……”看了这则短信,不由得让人产生颇多感慨。短信内容虽是调侃,但仔细一琢磨,现实社会中,的确有那么一回事。雷锋精神啊,你现在究竟在哪里?雷锋精神,现在是不是已经死掉?
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体,许多人对雷锋这个词语都非常熟悉,它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还代表一种精神。雷锋精神的核心是奉献精神即为人民服务。雷锋二字,在中国特别是那个特殊的年代,成为人们心目中乐于助人、扶贫济困、奉献社会的代名词,较为典型地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雷锋,成为了一个时代的道德符号。然而,近些年,雷锋似乎“老”了,学习雷锋的声音日渐微弱,几不可闻。偶尔有人“学雷锋”,甚至会被大众讥讽为“笨蛋”、“傻货”。
2006年,在江苏南京市发生了一件小事,见证了当代“雷锋”的尴尬。这年11月的一天,南京市民徐老太在某车站等车,被人撞倒。彭先生下车时候见老人摔倒,将其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其中还帮助垫付了200元的医药费。当好心的彭先生离开以后,却被告知要赔偿医药费用。2007年1月,徐老太将彭先生告上了法庭。2007年9月,法院判决,彭先生赔偿徐老太45876.36元。事情很简单,“雷锋”好心帮人,却惹来麻烦。“南京徐老太事件”宣判后,很快,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关于法律与道德的讨论一度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见义勇为”、“帮助他人”一度被人们质疑。“南京徐老太事件”影响深远。2009年9月19日,在重庆市南坪区,一位约80岁的老翁也摔倒在地,手足抽搐,无人敢扶。甚至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殃。老人脸朝下倒在人行过道上,一根拐杖丢弃在一边,旁边是七八个犹豫不决的围观者。有人辩解,不是人心太冷漠,不是我们道德丧失,不是我们不想学雷锋,而是有前车之鉴,不敢学雷锋了。大家想一下,连法官都说,“扶不起,那得冒倾家荡产的危险”,我们学雷锋的积极性还能剩几分?
在离开雷锋的日子里,女孩被强奸,上百人围观,却无人相救;轻生者跳楼,围观者以言词和拍照相戏;上海司机孙中界好心顺路搭载一名年轻人,谁知却掉进钓鱼执法的陷阱之中……如此故事,不胜枚举,助人为乐丢在一旁,利益至上、自私自利却坐上了正堂,社会风气每况愈下。有人说,雷锋精神的褪色,其实是社会道德的整体下滑,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有社会责任感的民众开始不安,大声疾呼继续倡导发扬雷锋精神,重拾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今年的春节联欢晚会,小品《不能让他走》,就真实的体现了民众的心态。这个“他”,指的就是雷锋精神。
实事求是地讲,在过去学习雷锋过程中,我们把学习简单化、表面化、形式化,譬如“雷锋叔叔没户口,三月来四月走”,那学不到实质。因为,雷锋精神是道德的积累,学习雷锋精神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举成功,那需要润物细无声的潜移默化,需要不知不觉的熏陶,需要社会主流阶层的无言示范。雷锋精神之所以历尽风雨仍为世人关注,根本原因在于雷锋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价值观,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当前,我们国家在各个领域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社会越来越迫切需要雷锋精神的颐养。
仔细观察我们身边,还依然有许多“雷锋”,像道德模范等。这些人没有什么豪言壮语,在生活中也普普通通,但在他人有难之时,他们敢于站出来,以自己的行动,实实在在诠释着雷锋精神。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不必过分担心雷锋个体的离去,只要他的精神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无论何时、何地,如果需要,你、我、他,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活的“雷锋”。
雷锋已死,但精神不能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