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正在逐步成为国家鼓励公民消费的生活必需品。而与汽车消费相关的税费改革也成为民生热点话题。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王凤英在接受人民网专访时就对如何通过征收汽车消费税来鼓励小排量汽车的发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汽车消费税应转移到消费环节征收

王凤英表示,国家应该把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免除,对于大排量乘用车,可以继续收税,并加大税收。另外还建议,将汽车消费税转移到消费环节征收,也就是真正让消费者感受到大排量车消费在税收方面的高支出,从而影响消费市场,培育小排量汽车市场消费,进一步发挥消费税的消费调节作用。

我国应实行车船税差异化政策

车船税是财产税,但当前的车船税作为财产税的体现不充分。目前,载货汽车车船税按照吨位征收体现出价值差异,而汽车中价格差异最大的乘用车却没有税收差异。从而导致4万元以上的乘用车没有财产差异,这是一个极不正常的特例。对此,王凤英表示,我国应实行车船税差异化政策。既可提高税收收入,又不影响消费,并鼓励中低收入群体保有车辆,还可保证国家节能减排和减少碳排放目标实现。2007年车船税调整时,新的车船税1.1升的夏利轿车和奔驰600以及劳斯莱斯都是每年交480元,这完全没有体现财产税的性质,日本的汽车税微型车每年交7200日元(约合人民币490元)与最高档轿车的汽车税相比差15.4倍。

建议在油价中加入环保税

征收汽车环保税是否必要?怎么征收最合理?一直争议不断。就这个问题,王凤英表示,对高耗能高污染的汽车产品施以重税,而低耗能低污染的汽车征收低税,以此来引导消费者购买环保节能的小排量车,培育小排量消费市场。建议以排量和车型尺寸为征收依据,体现小排量、低能耗与大排量、高能耗汽车产品的额度差异,并向小排量车倾斜。

(崔元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