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春节过后从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市委三个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督查组就迅速投入到紧张的督查工作中,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节后上班工作纪律和执行“五禁止、十不准”规定以及市人大政协“两会”的会风会纪等情况开展了认真的督查。对查处的无故脱岗、上班玩游戏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按规定责成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对节后单位上班到岗率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他们写出了深刻检查,要求他们采取措施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查处了个别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2月25日下午,市督查组在对淮滨县教体局进行督查时,发现该局副局长徐荣海工作日中午饮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淮滨县监察局给予淮滨县教体局副局长徐荣海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淮滨县教体局局长李宏达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2月25日下午,市督查组深入到罗山县行政办公大楼开展督查时,发现有个别干部因头天晚上醉酒下午进行酒精测试时,酒精测试仪仍报警。根据市委关于工作人员工作日夜晚也不能酗酒的规定,已责成罗山县纪委监察局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春节假期过后违规饮酒问题的严肃查处,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教育意义,对新的一年内深入有效地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吸取教训,引以为诫,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一是节后犯“病”,暴露了“顽症”易发。春节刚过,一些公务人员认为现在还是节日期间,没有把心思收回来,而是表现为作风散漫,纪律松弛,认为走亲访友期间打打小牌,喝喝小酒无关紧要。还有一些人普遍认为市委督查组不会在刚上班的时候就开展督查工作,存在着侥幸心理,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以至于违反了市委的“五禁止、十不准”规定,犯了“节日病”。同时,也暴露出了年末岁尾、节假日等重大节日前后是违反规定的易发、高发期,在这些时间段,公务人员容易在思想上、行为上放松要求,容易发生违规问题,这些现象与作风建设的要求格格不入。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现象,把它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教育,不断提高抓好作风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确保易发期不犯病、少犯病。
二是领导犯“病”,暴露了“顽症”易感人群。此次督查工作中查处的个别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均是县里的实职科级干部,属于领导系列。这些科级领导干部肩负着把上级机关的重要决策传达给基层干部,并带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重大职责,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都是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榜样和楷模,本应模范遵守、带头执行市委的各项规定,但他们却丧失原则,明知故犯,成为违规违纪的易感人群,这些人犯病传染性更强,影响更恶劣,更需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领导素质和领导水平,提高自身“免疫力”。
三是彻底根治“顽症”,还需坚持用“猛药”。作风建设开展三年多来,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自觉执行“五禁止、十不准”规定已成为各级干部的共识,违规违纪行为已没有市场,但这些违规违纪行为作为一种现象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成为阻碍干部作风建设,推进信阳社会经济发展的“顽症”。要彻底根治这一“顽症”,必须坚持不懈的开展督查工作,始终把扎实有效的督查工作作为根治“顽症”的一剂“猛药”,坚持长期“服用”,要根据“病情”发展和“治病”需要,不断创新督查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督查制度和措施,不断强化责任追究和问题曝光,真正做到对症下药,药到病除。同时,各级党委、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和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发挥一级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等职能作用,教育好、管理好自己的干部,使广大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广大党员和公务员在“他律”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自律”。只有人人严格执行“五禁止、十不准”的规定,才能有效落实市委的决定,维护好信阳的形象。
信阳市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
发展环境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