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帆)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罗山县法院牢固树立稳定意识、服务意识,坚持把审理好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稳妥处理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去年6月至今年2月,该院共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76件,调解53件、撤诉8件,调解撤诉率达80.26%,其中当事人当场履行率约72%,服判息诉率达100%,无一起矛盾激化和上访、信访事件发生。
针对近年来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该院将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和庭后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并积极邀请人民调解员、社会法官、基层组织等协助调解,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促使当事人息诉息访。对人数多、社会影响面广的重大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该院坚持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做好释法析理和解释说明工作,预防重大涉诉群体性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