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公轩)日前,潢川县公安局以解决警用车辆违规问题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警车管理,切实整肃警风警纪,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树立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加强日常管理。该局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加强对本单位驾驶员的管理,督促其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严格遵守各项交通管理规定和警车管理制度,爱护车辆,勤于维护,防损防盗,牢记“五条禁令”,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超速行驶等违规驾车行为发生。非工作时间和公务活动,车辆一律在单位停放。非工作需要,不得亮警灯、鸣警报,更不得随意在行政区、闹市区、街道、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地点和夜间使用警报器。
严禁公车私用。该局规定车辆因公外派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和局领导批准,坚决杜绝将警车私自转借他人或交给非公安机关人员驾驶,更不得利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
规范警车处置。警车需要变卖、报废处置时,必须按规定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时必须改变被处置警车的外观标识,交回警用装置和牌证手续。
明确责任追究。该局规定,凡违反规定使用警车的,或发生交通事故、警车违章、丢失损坏的,除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单位一把手作为警车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与相关责任人员一起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