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崔竣杰)去年以来,浉河区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农民工的保护力度,对农民工工资案件做到快审快执行,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该院一是开辟诉讼绿色通道。推行假日立案、电话立案或上门立案。对不能书写诉状的农民工,采用口头起诉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二是坚持公正与高效原则。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及时解决农民工生活困难。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纠纷。三是坚持“调解优先”。综合运用各种调解方式和方法,尽力促成调解,力争当即兑现,做到案结事了。四是正确引导诉讼。认真告知农民工诉讼权利、诉讼风险、举证责任等,释明法律义务,使农民工能够预防纠纷,依法自我保护。五是积极争取支持。对于审理和执行拖欠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各方支持,合力化解矛盾。2009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农民工工资案件56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款110余万元,惠及农民工7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