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浉河警方在社会治安“冬季行动”中,成功打掉一个暴力抢劫团伙,破获多起恶性抢劫案件。
1月22日,浉河公安分局游河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游河乡某中学时,学校保卫人员反映:近日该校附近出现了一些不明身份的年轻人暴力抢劫学生钱财。刚刚就有4个年轻人向过往的学生要钱,并打伤一名学生。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驱车追赶,几分钟后,将其中一名嫌疑人杜某当场抓获。
经审讯,杜某对伙同他人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出另两名同伙侯某、何某的去向。随后,该所民警迅速出击,将侯某、何某抓获。经查,自2009年12月以来,杜某等无业青年多次交叉结伙作案,对在校学生实施抢劫,每次抢劫现金30元至50元不等。目前,杜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宋 玮)
好民警伸出援手
助迷路儿童返家
春节前夕,潢川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名走失的4岁儿童,并及时将其送回父母怀抱。
2月4日11时45分,该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巡逻至城区北关路口时,发现一个小男孩正在街头嚎啕大哭。民警立即上前将小男孩抱起询问情况,并快速将此情况向大队值班室报告。民警一边安抚小男孩,一边试探着问他的名字。由于男孩年龄太小,很多情况无法说清楚,民警并没有气馁,当即分头开展走访。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很快从一名路过的中年妇女口中得到一条线索:“在城区西亚超市,有一对夫妻刚刚丢失一名小孩,正在焦急地寻找。”得知这一消息后,该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庞威迅速抱起男孩驱车赶往西亚超市,但并未发现孩子的父母。民警又赶紧利用超市里的广播呼叫寻找孩子的父母。正在苦寻儿子的父母听到广播后火速赶了过来。当看见民警怀抱着自己的孩子时,孩子的母亲顿时哭倒在地,孩子的父亲一边接过孩子,一边向着民警连连鞠躬,并激动地说:“真是太谢谢你们了,不然,我们全家这个年就没法过了!”(刘明军 夏俊涛)
介绍婚姻是幌子
诈骗钱财是目的
都快40岁了还是个光棍汉,听说有人给自己介绍媳妇,乐得一时麻痹大意,被骗走了15000元。近日,罗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罗山县高店乡农民刘兵眼看都快40岁了,却还是个单身汉。2008年10月29日,同村村民刘花来到家中,说自己有个远房堂哥可以从贵州省给其介绍媳妇,刘兵欣然应允。后经刘花介绍,被告人赵某与刘兵见面,商定要介绍费15000元。2008年11月10日,刘兵与赵某一起从贵州省仁怀市带回一个叫林妹(在逃)的女子住到刘兵家中。同年11月12日下午,林妹称自己有病,要到医院检查,刘兵遂陪同前往。在医院检查时,林妹乘刘兵上厕所之机逃走,被告人赵某也于当日从刘花家逃走。刘兵报警后,2009年2月23日,被告人赵某被江苏省吴江市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骗婚手段,骗取被害人1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前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董王超)
近亲结婚实不该
法官调解受好评
近日,新县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近亲离婚案件,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胡某于2009年11月诉至新县法院,提出要与被告黄某离婚。经法院查明,胡某与黄某系近亲关系,双方于2004年在县民政局登记结婚,于2005年生下一女。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找原告、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做说服工作,使双方意识到近亲登记结婚违反法律规定,不可能继续在一起生活。最终在承办法官主持下,胡某、黄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婚姻关系。(李伦达 曾 强)
放假回家施恶手
猥亵儿童受惩罚
春节是阖家团圆的时候,然而家住罗山县竹竿镇王桥村的刘某却被罗山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批准逮捕,只能在看守所里过春节了。
嫌疑人刘某,系平顶山某校在读大学生。春节前放假回家,刘某整天到附近养马河河渠上转悠,有时到河渠附近他爷爷在世时住过的鱼棚内坐坐。2010年1月25日中午,他像往常一样在河渠上徘徊,看见一个背着书包的小女孩李某(6岁,上小学一年级),就上前问:“你咋一个人走呢?”李某说:“其他人还没来。”刘某又说:“我抱着你走吧。”说完,他就抱住李某到了鱼棚内。李某一直大哭大叫,挣扎着要下来。刘某把李某放在地上,掏出自己的生殖器放在她面前,吓唬她,不让她再叫喊。然后,刘某坐在屋内的砖头上,扒掉李某外面的裤子,把李某放在自己腿上,用他的左手中指抠李某的阴部,不到一分钟,李某的阴部就出血了。刘某看见血后就停止了侵害行为。
嫌疑人刘某被抓捕后交代了全部犯罪行为,罗山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审查后,认为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批准将其逮捕。
(孙友伟 高尤玲)
缺少管教走歪路
实施盗窃“三进宫”
对现羁押在看守所里的商城县某乡年轻小伙王某来说,已经是“三进宫”了。2005年5月因盗窃,他被商城县公安局收容教养;2007年2月,他又因盗窃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近日,王某再次因盗窃被商城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王某的父母常年外出务工,为生计而奔波。刚上初中的他由于缺乏管教,在社会上沾染了很多不良习气,囊中羞涩的他渐渐将目光盯上了别人的财物。因年龄小不容易引起别人注意,王某便经常利用农民白天下地干活家中无人之机,翻墙撬锁入室实施盗窃。2007年7月服刑期满后,已年满18周岁的王某也试图改邪归正,与人合伙做生意,但终因恶习难改,再次因盗窃被关进监牢。自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不足一年时间内,他连续在全县十余个乡镇实施盗窃,共盗得现金、首饰等物品总价值51730元,数额特别巨大,后被抓获。(梁立新 程晓燕)
生活琐事酿血案
亲人反目怒相残
日前,固始县公安局仅用35分钟就破获一起现行命案,实现2010年度现行命案侦破工作开门红。
2月18日16时55分,该局接到辖区杨集乡余岗村居民刘某报警称其女儿被人殴打成重伤。接到报警后,杨集派出所所长樊中斌立即带领民警赶赴案发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刘某的女儿周某躺在其家堂屋地上。据周某的父母描述,其女儿是被她的公公和丈夫所打,父子二人各骑一辆摩托车已向该乡杨新路方向逃窜。樊中斌迅速将案情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带领民警及伤者父亲沿杨新路追赶犯罪嫌疑人。
17时30分,案发35分钟后,犯罪人赵某父子最终在亲人的陪同下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父子与被害人周某因家庭琐事发生冲突,酿成血案。2月19日凌晨,周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父子已被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吴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