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商家促销活动升温。消协负责人针对一些常被消费者忽视、易发争议的问题提示广大消费者,春节消费时注意约定双方责任,看明票证实物。

首先,约定“三包”责任不容忽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时候,对法律法规或规章未作明确规定,需要约定的责任、违约责任以及消费者本人较为关注的重要事项,最好签订协议或在购物服务凭证上注明,以便日后一旦发生争议有据可查。

其次,消费凭证上的明示约定要看清问明。例如消费者在购买打折商品、样品,享受优惠时,商家往往会附带一些限制性条件,如“不可退货”“不能享受会员优惠”等限制性条件多印制或标注在票证或包装上。消费者一定要认真查看,如有疑问或异议的要当面提出,避免事后出现争议;如对商家的约定条款不能认可的,消费者最好另行他购。

(孟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