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日)
一、200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09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态势等决策部署,开展对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安全生产、改善民生、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畅通,促进科学发展。
(二)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强劲势头,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中心环节,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突出办案重点,强化办案手段,审慎使用“两规”措施,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案件结构得到改善,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市委领导下,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和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通过狠刹奢靡、浮躁、贪占、跑要四股歪风,大力弘扬服务群众、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知难而进、敬业奉献五大优良作风,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性修养有所加强,作风建设有所改进。
(四)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认真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加强对税费改革执行情况和农业税全免、粮食直补等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公路“三乱”治理力度;认真开展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继续抓好对“四项资金”的监管。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了基层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五)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建立责任考核、监督检查、科学评价和责任追究四项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发挥检查的导向和促进作用,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六)坚持严格教育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思想,用党建理论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抓班子,把“一把手”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抓队伍,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三查”活动和向王瑛、杨正超、任朝学同志学习活动;坚持抓导向,用公开公平机制凝聚力量,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抓教育,大规模培训干部;坚持抓创新,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坚持抓基层,认真落实中央纪委9号、10号文件,较好地解决了县级纪委书记排序问题、增加机构编制和人员问题、县级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及室主任的职级待遇问题、县乡纪检监察机关的经费和装备设施等问题。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努力做好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0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我市任务分工,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魅力信阳、清廉信阳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更好地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处理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对失职渎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健全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保证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关于信阳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
(二)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惩处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影响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注重查办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三)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继续治理奢靡之风。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工作:(1)继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巩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成效,研究建立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长效机制。(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3)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4)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5)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也要按照以上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务等公开工作。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
(四)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活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和查处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诚信建设。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三级示范四级联创”活动。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虚报浮夸、与民争利等问题。围绕“巩固、完善、深化、提高”八字方针,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健全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积极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大中专学校、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五)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加强对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的宣传,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四会一课”教育,坚持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贯彻落实《信阳市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实施意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措施。
(六)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通过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开展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审批事项的听证工作。认真贯彻实施《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和公正廉洁执法,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以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把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是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更好地促进党的思想建设;有利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建设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更好地促进党的组织建设;有利于党员、干部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和清正廉洁的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促进党的作风建设;有利于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各项制度,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促进党的制度建设。我们要从党的建设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要坚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主体作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列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办法,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责任追究有依据。各职能部门要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要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分解落实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加强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注重工作创新,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建设和实践创新。要以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为重点,把制度建设贯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全过程,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步形成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的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认真总结推广已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注意结合新的实践,不断创造新的经验和好的做法。要把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与本地本部门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治理什么问题,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作经验和亮点。
(四)继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化“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向王瑛、杨正超、任朝学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认真落实《2009—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为重点,加强“一把手”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以增强活力为目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以严肃纪律为保证,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重道远,使命光荣。我们要按照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魅力信阳、清廉信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