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雷丽萍辞去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请信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