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小平)去年以来,淮滨县法院紧紧围绕省高院、市中级法院关于建立和开展社会法庭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多措并举推进社会法庭工作。社会法庭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发展迅速。目前,该院已经在该县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立了社会法庭,实现了一乡一庭的既定目标。
该院党组始终把社会法庭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先后三次召开党组会,专门研究社会法庭工作,并于2009年5月10日成立了以院长姚勇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的社会法庭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社会法庭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该院党组经过深入研究,专门下发了两份文件,指导社会法庭建设工作。该院坚持把社会法庭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一起安排、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党组一班人齐心协力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在全院形成了齐抓社会法庭工作的合力,为社会法庭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夯实了基础。该院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专门拨出经费15万元,用于社会法庭建设。对于在建立社会法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该院党组成员亲自出面协调,协商沟通,极大地推动了社会法庭工作。
从去年5月正式开展社会法庭建设至今,该县17个乡镇的社会法庭均已挂牌成立,各种工作制度完善,各类工作台账齐全,办公用具齐全,办公经费也已由淮滨县法院提供到位。现共聘任常驻社会法官85名,村级社会法官879名。截至2009年12月,该县17个社会法庭已调处各类纠纷152件,均实现了案结事了、息诉息访,达到了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负担的目的,发挥了其解决纠纷“最快捷、最便利、最便民、最低成本”的独特优势,促进了社会和谐,受到了当地党委和政府及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