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富

这是一个消费的时代,这也是一个消费者权益日益受到保护的时代。然而,当各种法律法规逐渐健全的时候,当消费者权益被高度重视的时候,一些垄断企业、高壁垒行业及其自我规定的霸王条款,依然在各个角落或明或暗地强占消费者的“便宜”。尽管这种强占没有理由,或者没有充分的理由,但他们依然理所当然地我行我素。

据《信阳日报》1月22日报道,全市共计26个火车票代售点,无一可办理退票手续。一代售点的工作人员表示,火车票在代售点一经售出都不能退,要想退票只能去火车站。至于为什么代售点不能退票,该工作人员说,售票点均没有退票功能,同时,这也是铁路部门的规定,他们也没办法。随后,记者向信阳火车站一位余姓负责人询问,这位负责人解释说,火车站售票大厅9号窗口配备的电子设备和大厅内其他窗口以及火车站车票代售点是不一样的电子设备。其他窗口及代售点只有售票程序,其余退票、改签等程序都没有,所以退票或改签这些业务只能在火车站售票大厅9号窗口办理。

到火车站车票代售点买车票就是为了图个方便,买票时代售点既然收了5元的手续费,就应该服务到位。代售点只管卖票不管退票,还有什么方便可言。对此,还有市民说,如今互联网方便快捷,火车站车票代售点既然能够卖车票,那么增加退票和改签功能从技术上讲,应该不是大问题。火车站应从方便和服务购票者的角度出发,进一步下放代售权限,让各售票点增加退票和改签功能。这样,既可以减少火车站售票窗口售票的压力,又可方便购票人因特殊情况退票或改签。

对于代售点不能办理退票这种行为,有关律师认为,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相关权益。火车票作为一种商品,乘客有退票的权利;代售点作为直接消费场所,乘客又是在代售点直接消费的,因此,有责任和义务给旅客退票。

既然法律规定了火车站作为商家的责任和义务,而火车站又有服务消费者的意愿,并且有条件为消费者提供类似的方便;既然消费者是上帝,并迫切要求火车站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那么,在双方都情愿的前提下,为什么火车票代售点仍然不能提供退票和改签的服务呢?工作人员说是“规定”,火车站一位负责人讲的理由是:安装了“不一样的电子设备”。

自相矛盾而又不合理的“规定”,本应取消;在信息化的时代,安装电子设备只是“小儿科”,以此推脱,这实在不能算是充分一个的理由!对此,一位业内人士则指出,之所以禁止代售点退票,除了方便管理,还存在成本方面的考虑。一旦在代售点开设退票、改签等功能,代售点需要配备扫描仪等设备,就会增加投入,运营成本也会相应提高。真是一语道破天机!原来是为了利益的最大化!那每一张票多收的5元钱用来干什么呢?很显然,依旧是为了获得暴利。为了部门利益,牺牲消费者的权益,这算是哪门子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