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辉)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2009年以来,罗山县检察院党组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头学习、带头实践、带头管理,精心锤炼检察队伍“领头雁”,使该院检察队伍建设和各项检察业务充满了生机和活力,检察工作得到全面发展。

带头学习。该院班子成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求知欲和进取精神,牢固树立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实现检察职能与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有效发挥检察工作的促进作用。他们针对自身薄弱点制定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效果,站在司法改革前沿和政治高度研究解决新问题,进行理论调研,提高决策和执行能力。

带头实践。该院班子成员坚持求真务实、勤政廉洁的工作作风,克服思想上的畏难情绪,进一步树立知难而上、开拓创新的信心和决心,认真探索检察工作新思路;继续探索建立查办职务犯罪“内合外联”机制,围绕在依法治县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不断摸索体现职能特长的检察工作新路子,在实践中深化拓展,开创富有罗山特色的检察工作新局面。

带头管理。该院班子成员科学分工,各尽其责,以实行科学管理、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队伍建设的目标,实现人力资源优化整合,逐步健全完善科学长效管理监督制约机制。该院把交心谈心制度、干警思想状况分析制度落到实处,从优待检,切实为干警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开展素质培训,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提供条件积极鼓励干警攻读硕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的检察官;强化中层领导干部管理责任,一岗双责,管理到位,奖罚分明;注意收集、发现干警在平凡岗位上踏实工作的先进典型事迹,开展“每月一星”评比活动,带动全院掀起“比、学、赶、超”的学习热潮,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着力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铸就高品质的检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