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湾水库管理局局长 钱长琨

南湾湖被誉为“豫南明珠”、“中原第一湖”,是“河南省十大美湖”之一,湖水洁净透明,为二级优质软质水。南湾水库是我市中心城区及周边80万居民赖以生存的“大水缸”。然而,近年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这个信阳“大水缸”的水质不同程度地遭到破坏,水质呈现下降的趋势。如果再不注重保护,就可能会重蹈滇池、太湖污染后难以治理的覆辙。2009年9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提供了“尚方宝剑”,南湾水源地保护从此进入了依法治理的崭新阶段。为确保《条例》于2010年1月1日起顺利施行,切实保护好南湾水库的饮用水水源,南湾水库管理局作为水库管理单位,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必须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上当好先锋,做好表率,发挥好水库管理者应有的作用。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在学习《条例》上当表率

《条例》颁布施行,是我市法制建设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南湾水库管理局作为水库管理的主体,首当其冲地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这一事关民生、事关信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切实抓紧抓好。为此,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必须在学习《条例》上当好表率,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学透一些,做到对《条例》的内容熟稔于心。日前局党委组织召开了学习宣传《条例》座谈会,制订了专门的学习计划,要求干部职工利用三个月时间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翻印了《条例》的袖珍版,保证干部职工人手一份。南湾水库管理局还将适时举办学习宣传《条例》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让每一个水库管理者都了解《条例》的内容,为宣传《条例》、贯彻《条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在宣传《条例》上当模范

《条例》从信阳的实际和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现状出发,就立法依据、执法主体、保护范围、保护目标、保护措施、处罚办法等作了详尽、准确、缜密的规定,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考虑了保护与发展的大局,使国家水资源保护法规更加具体化、本土化。《条例》总计三十八条,其核心是明确了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地位与功能,所有的条款都围绕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而制定。南湾水库管理局广大干部职工必须逐条逐款、原原本本地学习《条例》,把《条例》的主要精神吃准弄透,掌握其精神实质,为宣传好《条例》奠定基础。为此,南湾水库管理局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制定了《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宣传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截至目前,全局共制作宣传展板、宣传牌、条幅40多(块)个,在市区主要街道、羊山新区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门前、南湖大道等人员集中的地点展出;印制宣传彩页千余份,沿库区进行散发;在《信阳日报》开辟专栏和曝光台,在信阳电视台民生频道制作专题片,对《条例》分期进行报道,大力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让保护饮用水水源的意识深入人心,变成市民的自觉行动,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条例》的施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切实履行应尽之责,在贯彻落实《条例》上当先锋

省人大以立法的形式保护地方饮用水水源,这在信阳法制史上是第一次,在全省也是第一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信阳人民的关爱。保障饮水安全是水利工作的第一要务,这个任务是光荣的,更是艰巨的。南湾水库管理局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相关部门一道切实担负起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神圣使命。一是跟踪监测。配合市环保部门做好定点水质监测工作,盯紧影响水质的重要指标变化情况,为水源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二是跟踪监控。加强对水库流域范围内污染源的监督,尤其是对影响水库水质五大污染因素进行跟踪巡查,提出污染源的治理意见,增强市、区政府治理污染源的针对性。三是跟踪服务。按照“坝上保护、坝下开发、流域与区域统一管理,政府主导与部门配合相结合,建立水源保护机制”的原则,制订水污染处理应急预案,提出库区流域水土保持意见,编制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为水源地保护提供全方位、全程服务。

四、勇于同违反《条例》的人和事作斗争,在维护《条例》的权威上当尖兵

水源保护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的饮水安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保护水资源,爱护水环境,人人有责。从现实状况看,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南湾水库管理局作为水库的管理者,更是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保护信阳的“大水缸”如今有了法律上的依据,任何违背《条例》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处罚。全局干部职工将尽心竭力,争做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的保护者。在日常工作中,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历史感,自觉、主动地参与到饮用水水源的保护中来;一旦发现污染和破坏水源的行为,敢于碰硬,勇当尖兵,及时制止,决不姑息;以《条例》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好水库管理的职能,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查处一批涉水违法案件,对污染、破坏水源的行为及时给予曝光;聘请一批有责任心的义务监督员,加强对水污染情况的社会监督。东方风来满眼春。我们相信,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下,随着《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将更加有力,我们的“大水缸”将更加洁净,“豫南明珠”将更加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