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魏 霞 王慧芳)2009年,潢川县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了内部执法办案监督,该院全年无一起违法案件和办案安全事故发生,取得良好效果。
备案监督,即对当事人不服立案、不批捕逮捕、不起诉和公安复议、复核的案件;撤消案件、错案赔偿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法院判无罪的案件等进行备案监督。由该院监察科对各业务部门备案的法律文书指定专人进行审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2009年,该院共对不批捕50案65人,不起诉、撤销案件20案21人进行了备案监督。
回访考察监督。该院对22起自侦案件全部进行了回访考察,没有发现办案人员违法办案行为。
对办案安全进行监督。去年该院4次对办案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22起自侦案件办案安全情况进行了备案监督。
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办案说情报告制度。自办案说情报告制度执行以来,该院共有64人按要求及时填写《办案说情报告表》,其中党组成员45人、干警19人,有效地遏制了执法办案中的说情之风和跑风漏气现象,保障了检察机关依法公正执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