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 柳

截至目前,我市农村低保对象320089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2009年的960元至1080元。

最近,淮滨县赵集乡刘树围子村村民简雪梅心里一直暖和和的。她告诉记者,近日,她家被纳入农村低保救助范围。

简雪梅1999年患精神病,长年吃药导致双腿残疾,生活不能自理。2005年丈夫身患重病,干不了重活,出外务工也找不到工作。家里四间房子,两间土房已经倒塌,两间瓦房下雨时漏雨。家里还有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婆婆和两个正在上小学的儿子。简雪梅说:“我以前心里没底儿,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儿,没想到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政府帮助了我。我从心眼里非常感激,感谢政府对我的关怀。”

截至目前,我市农村低保对象达到187128户、320089人,农村低保覆盖面由原来的3.2%扩大到4.66%。2009年度全市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8919.855万元(其中发放春节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生活补贴2704.525万元),人均月补差由2008年的42.7元提高到50元。全市农村低保资金保障机制基本建立。

据了解,为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决策和部署,我市以农村低保对象的复核认定和扩面提标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低保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行农村低保对象定期审核、动态管理、分类施保等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了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机制,对申报农村低保的困难群众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新县吴陈河乡周湾村在2009年农村低保复核认定期间,先后召开了8次会议进行对拟保家庭进行民主评议,避免了农村低保对象认定由少数人说了算的局面,增强了农村低保的公平性。二是巩固了动态管理机制,2009年各县区严格按照省、市的要求和部署,着力抓好农村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和扩面工作,及时将不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进行清退,并根据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及时对保障标准进行增减,确保了农村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动态管理。三是坚持了分类施保制度,各县区以低保对象家庭实际人均收入将农村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人均月补差分别为40元、50元、60元,提高了农村低保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坚持了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各县区、各管理区均实行了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低保资金运行的中间环节,保证了农村低保资金的安全管理和及时足额发放。五是巩固了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及时调整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960元至108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不低于50元的标准,较好地保障了农村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六是探索了低保工作信息化管理机制,各县区对每名农村低保对象都建立个人电子信息档案。固始县段集乡对每名低保对象进行影像数据采集,通过分户建档,统一录入电脑存档,每年面对面进行核查,确保了低保对象的信息准确性,避免了“骗保”、“空头保”现象的发生。

据市民政局低保科科长任玉军介绍,全市在农村低保复核认定中全面推广了“4+2”工作法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程序,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更加合理,由过去少数人“暗箱操作”变为多数人“阳光作业”。平桥区为确保农村低保审批的公正、公平,该区民政局还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农村低保集中审批小组”,每季度集中办公,对农村低保集中审批一次,极大地减少了“人情保”、“关系保”和“权力保”等现象。我市也更加注重了对农村低保对象的技能培训,变单纯地发低保资金为送技术、送项目,更加突出对农村低保对象脱贫致富的“造血”功能的提高。罗山县在就业指导及就业培训上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扶持和帮助,分期分批对全县适龄农村低保对象免费进行种植、养殖、电器维修、建筑、加工等方面培训,增强低保对象致富脱贫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