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农民朋友正在选购家电下乡电器。 赵 锐 摄

□本报记者 赵 锐

2009年,国家家电下乡政策推出以来,广受社会关注,在农村更是掀起了购买家电的热潮。那么这项政策究竟给农民朋友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实惠呢?让我们一起看一看,家电下乡政策给农民朋友的生活带来的变化。

记者来到了南湾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所属的南湾办事处松树坦村一位农民朋友张先生的家中,通过了解,我们得知2009年张先生在国家家电下乡优惠政策下,购买了空调、电视、热水器等多种家用电器。谈到家电下乡政策,张先生深有感触。他告诉记者:“原来的家电产品价格高,国家家电下乡优惠政策推出后,让我们得到了更大的实惠。比如我买的这台空调,政府一下子就补贴650元,今年这个冬天有了空调的感觉很温暖。”

“我们村今年有很多村民都买了家电产品。希望国家家电下乡优惠政策能够继续下去,使群众将来能够买更多的电器。”张先生说。

随后, 记者在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2009年12月5日至7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0年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力度: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比如彩电从3500元提高7000元,冰箱从2500元提高到4000元;原来限价是2500元以下的冰箱,现在可以买4000块钱以下的冰箱;手机从1000元提到2000元等。对于原来限价内的下乡产品继续按照销售价的13%予以补贴,限价提高部分的下乡产品统一按原价13%的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除了现有的9类家电产品之外,还允许各个省(区、市)可以自主选择增加一个家电下乡产品。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地域范围内,无论是国有农场还是林场的职工,一律享有和农民一样的待遇,购买下乡家电产品可以得到补贴。

在我市某电器商城,记者看到,许多家电下乡的电器都已按照国家今年的新政策调整到了原价13%的补贴标准, 有了更大的优惠政策后,相信有越来越多的群众会买到称心如意的家电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