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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 曹建华 |
2010年罗山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争创全省先进检察院为目标,努力打造“学习型、管理型、责任型”检察院,为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奋斗目标是:保先争优,争创全省先进检察院。
具体措施为:
“五抓”。即:一抓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始终保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高度重视敏感案件的办理及“三个效果”的统一,把化解矛盾工作贯穿始终,防止激化矛盾,不引发新的矛盾。二抓“理性平和规范文明”执法理念的落实,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继续坚持和推行人文执法、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坚持信访专员制度、坚持说情报告制度,总结新经验,推广新成果。三抓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正确处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关系,确保办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四抓诉讼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为目标,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措施,促进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五抓内部监督制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始终牢记“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严格落实执法办案责任,丰富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形式和内容,深化检务公开,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系,实现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形成支持、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创”。即:一创学习型检察院。通过各种形式、载体、平台教育和培训干警,提高干警的政治责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二创管理型检察院。用制度管人管事,实现管理由自发型向规范型、由松散型向凝聚型转变。三创责任型检察院。用机制激励人,细化量化工作标准,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目标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