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信交轩)1月17日12时06分,我市光山县泼陂河镇刘田村路段(省道213线)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陆续死亡6人,1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光山县政府、光山县公安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立即成立了“1·17”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伤员抢救、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为即将到来的2010年春运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吸取事故教训,在下一步的“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中各司其职、不等不靠,积极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同时,要注重跟踪问责,对于因工作不到位而导致恶劣事故发生的,一律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为2010年春运工作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