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金 波 郭长林 余开海)1月15日下午,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召开。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冀荣作了讲话,并与各县区法院院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宏伟宣读了2009年度全市法院绩效考评通报及表彰决定;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明安排了2010年立案信访工作;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维民作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市中级法院全体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各县区法院院长、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市中级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玉明主持。
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法院工作安排,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回顾总结2009年工作,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周冀荣在讲话中首先回顾了2009年度全市法院工作。一是审判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共办结各类案件21309件;二是法官队伍素质得到有效提高,执法满意率全省排名较上年上升3个位次,各县区法院执法满意率均超过90%,居全市政法部门第一位;三是涉诉信访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四是诉讼调解工作机制得到有效创新,刑事自诉案件调撤率达100%,附带民事诉讼调撤率达85.08%,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2.4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五是便民利民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从开展“三个一”活动(一句问候、一杯热茶、一声送语)入手,视当事人为亲人,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的为民情怀;六是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有效加强;七是能动司法成效得到有效凸显;八是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得到有效增强,全市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79人次旁听115件案件的庭审、418人次到法院座谈或视察,开展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积极搭建与人民群众广泛联系的桥梁。
周冀荣指出,2010年全市法院总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眼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落实司法为民,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更大的决心和干劲、更强的措施和方法,继续为魅力信阳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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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汪 海 应继海)1月15日,全市检察长会议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2009年全市检察工作,客观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2010年全市检察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在会上作工作报告。
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按照上级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积极、依法、公正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保障和促进信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在维护和谐稳定中取得了新成效。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2365人,起诉2794人。完善检察长出庭、领导跟庭考察机制,全市检察长共出庭支持公诉157案,增强了办案效果。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行非羁押诉讼与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健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全市批捕、起诉未成年人数量大幅度下降。探索当事人达成和解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共促成了67件轻刑案件成功和解。深化人文关怀办案机制,积极推行案后救助工作,全市共救助13件13人,救助资金9万余元。健全质量保障机制,全市捕后无撤案,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公诉案件均为有罪判决。积极参与平安信阳建设,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中作出了新贡献。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5件162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6件82人。通过查办案件,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反贪、反渎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名列前茅。切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市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政府新增投资资金运行中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加强了政府新增投资建设工程和项目资金的同步预防。平桥区检察院建成了信阳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诉讼监督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得到了新加强。在侦查监督方面,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6件65人,依法纠正漏捕131人,纠正漏诉146人。在审判监督方面,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0件,法院审结19件,已改判13件,发回重审6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48件,法院再审有结果29件,改变率为100%。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共依法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行为24件。在技术检察监督方面,全市检察技术部门共受理各类案件871件,办结875件。市检察院成立了“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发现鉴定活动鉴定程序违法和实体严重错误案件20件,已纠正17件;加大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力度,共查办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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