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问:什么是业主?

编辑答: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读者问:物业管理委员会与业主的关系?

编辑答: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管理的关系并不是物业来“管”业主,而是管理所有与业主有关的事物,比如环境卫生、住宅安全什么的。服务与被服务是人与人的关系。而管理与被管理应该是人与物的关系。现代社会,政府都已经转型为“服务型政府”了,何况物业管理!

读者问: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公布未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

编辑答:物业公司和业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他们无权单方面自行设定规则来约束业主,更没有权利使用行政职权来管理业主。应当按照和业主协商一致签订的服务合同来提供服务。“公布未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是一种通报批评,属于行政处罚上的声誉罚。物业公司实施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物业公司不是享有执法权的管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