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一些法律意识淡薄之人,将“征婚”、“交友”,甚至是“打油诗”之类的小广告写在了人民币上,并美其名曰“不用支付费用的广告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对故意损坏人民币的违法行为将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但从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来看,该条例所起到的警慑作用不大。图为笔者近段时间收到的几张写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