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瑜珊)昨日下午,市长郭瑞民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广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张春香,副市长张继敬、李长根、曹新生,市长助理师勇、王勇、尹建基、杨六栓,市政府秘书长刘世华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潮、市政协副主席赵主明、市总工会主席陈民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对《信阳市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审议。据了解,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在世界自然保护大纲中,湿地与森林、海洋一起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我市湿地资源丰富,面积达155.781万亩,主要分布在淮河两岸及其一级支流,在抵御洪水、调节径流、蓄洪防旱、控制污染、调节气候等方面具有其它系统不可替代的作用。此次提交会议审议的《信阳市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规定》分别就我市湿地的基本情况、管理办法、管理程序、责任主体和奖罚措施等进行了说明,其目的就是为了加强我市的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会议原则同意出台《信阳市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规定》,并指出,把湿地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出台《信阳市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规定》非常有意义。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使湿地的概念、作用,保护湿地的意义、措施等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单位和公民的湿地保护意识。市、县(区)、乡(镇)、村和各级湿地主管部门及水利、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配合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把落脚点放在加强保护和管理上,真正发挥好规定的作用。
地处长江经济开发带和陇海经济开发带之间的平桥区明港镇,是省“十一五”规划的四个重点小城镇之一,其发展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实施“三区一镇”(上天梯管理区、南湾管理区、鸡公山管理区及明港镇)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港镇不仅区位优势位居中部地区前列,而且产业基础优势明显,城市化优势已经形成。此次常务会议对加快明港镇发展建设的配套政策措施进行了研究。会议指出,目前,全省乃至全国抢抓机遇、竞相发展的态势进一步增强,明港镇加快发展的压力也进一步加大,原则同意赋予其特殊优惠政策,以加快明港镇经济社会的发展,促其早日实现“特色小城市”的发展目标。
会议还对市政府第七次全体会议筹备工作、市2010年“双十工程”初选项目等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