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建新)近年来,信阳警方在集中优势警力对现行命案进行快侦、快破的同时,创新形式,多措并举,坚持将命案防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构筑命案五大防范机制,使全市命案发案率逐年下降,2009年命案破案率为98.2%。

案情定期研判机制,命案防范有重心。2007年以来,信阳警方坚持实行对即发命案的分析机制,定期召开市公安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命案防范工作。针对一段时间内发生的命案情况,逐一进行剖析,并对民转刑案件、家庭矛盾纠纷和感情纠葛引发命案、精神病人发作引发命案、盗抢引发命案、强奸杀人以及突发性案件等各种情形引发的命案进行分析研判,针对各种命案发生的特点确定命案防范重心,提高命案防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民转刑案得到化解。针对近年来民转刑案件比例大、发案率高的特点,信阳警方把“矛盾必排、纠纷必解”作为预防命案的首要环节来抓。一是建立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对因家庭矛盾、情感纠葛等极易引发命案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按照属地原则由辖区民警进行定期走访,及时调处化解,及时消除诱发命案的各种隐患。二是建立重大矛盾纠纷“四定两包”机制。对在排查中发现的极易引发命案的矛盾纠纷,迅速上报,并由各县区公安机关统一建立台账,逐一落实定领导、定民警、定时间、定责任,包措施到位、包有效化解的工作责任制。三是建立公开调处机制,切实提高调处效果。在派出所和警务室设立公开调处室,按照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期、化解得彻底”的原则,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9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744起,较好地预防了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命案预警机制,可防性命案真正可防。信阳警方对已经发生的命案,进行深入剖析,制定预防措施后在网上及时发布,让全市公安机关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以提高预防实效来减少可防性命案的发生。尤其是在群体性事件中和夏播秋收、村干部换届选举等特殊时期,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防诱发命案。2009年以来,信阳警方已编发《刑事犯罪情报研判专刊》68期,有效地服务了全市的命案防范工作。

快速反应机制,突发命案得到控制。信阳各级公安机关把“迅速出警、快速介入”作为预防命案的关键环节来抓。一方面,从诱发命案的犯罪空间上控制命案发生。各县区公安机关普遍建立治安防范督察室,依托专职巡逻队、驻村警务室加强治安防范,定期在盗、抢案件易发路段进行排查,有针对性地组织警力加强防范监控,降低发案率。另一方面,结合突发案件的发案特点,建立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以布局合理的治安防范控制区和堵截卡点为依托,以交警、巡警和派出所等警力为先期处置力量,以刑警、巡特警、武警等警种为后续支援力量,以现代化通信、交通设备为保障手段的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并从接警到出警、处警,从单兵作战到多警联动,逐一进行明确和细化,把快速反应机制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各个警种和单位,力争做到初始阶段先期到达,迅速控制局面,果断调处,防止案件进一步扩大升级或转化为命案。同时,注重对精神病人的监护管理,严防其精神病发作时伤及无辜。建立责任区民警对口联系制度,时刻掌控其病情发展,积极采取应对措施。2009年11月26日19时许,罗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城关镇二里湾一精神病人正在持刀砍人。接警后,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将其制服,并将其送往信阳市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及时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发生。

责任追究机制,全体民警防范意识增强。信阳各级公安机关普遍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小组成员的命案防范领导小组,局长是命案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派出所所长和责任区民警为具体责任人,对现行命案防范责任一包到底,使全体民警人人身上有担子、有压力,积极参与到命案防范工作中去。重大、特大治安案件发生后,主管治安副局长、派出所所长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严防因接警、处警工作反应不迅速,导致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实行“可防性”命案责任倒查机制,做到“失职必究”。在预防命案工作中,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和民警严厉追究其责任。因纠纷调解不及时、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使矛盾激化、“枪、爆、毒”管理失控、可预防部位和重点区域控制不力、重点人口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引发命案的,严格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责任。2007年以来,在全市发生的可防性命案中,先后有15名所队长以上领导干部因在命案防范中不作为受到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