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宗新 徐 军)去年以来,罗山县司法局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管理、提升行业形象入手,完善律师管理制度、执业年度考核制度和司法行政机关日常监管制度,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律师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该局大力引进高学历、高素质社会人才,扩大律师队伍,同时,制作服务质量监督卡,设立举报电话和法律服务咨询台,组织律师坚持每月第一周周日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强化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三类案件”的监管和指导协调,落实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措施,健全律师政风行风建设措施和内部管理制度。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律师的服务质量、办案数量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二是公证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该局积极开展“庆祝《公证法》颁布实施四周年集中宣传月”、“公证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宣传活动,总结完善“零距离”服务模式,推出《公开服务承诺》、《便民联系卡》,印制《罗山公证》宣传画10万张,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3020件。三是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机关在司法鉴定行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提高鉴定机构的自律能力。该局加大司法鉴定机构基础设施、规章制度、文书档案等的规范化建设力度,指导鉴定单位选准切入点,加强司法鉴定工作宣传,扩大其社会影响力。四是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确保应援尽援。该局放宽法律援助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认真做好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享受法律保护;继续实施为农民工维权服务的“金手杖”工程,扩大法律援助空间,为农民工提供更多、更及时的无偿法律服务。该局先后在各乡镇司法所、律师所、公证处建立22个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点,在北京、南京、深圳、武汉等8个大中城市建立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站,2009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0多件,解答法律咨询5000多人次;为外出农民工解决劳务合同纠纷12件;追讨工伤赔付金40多万元;追讨工资2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