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曾令菊)商城县以县、乡两级土地流转中心为平台,在确保土地“三不变”和“依法、自愿、有偿”为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多项举措,全力推进全县土地流转进程。目前,全县流转耕地15.29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33.75%;流转山林56.15万亩,占全县林地总面积的30.57%;其他土地流转2.4万亩。
鼓励干部参与带动土地流转。该县出台了鼓励县、乡(镇)、村干部在试验区创业的优惠政策,按照“身份不变、职务不变、待遇不变、正常晋级、干好了优先提拔重用”的原则,积极支持、鼓励县、乡(镇)、村干部、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带头参与土地流转,创办经济实体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全县参与土地流转、创办经济实体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县、乡(镇)、村干部有620人,直接参与流转的土地面积为20万余亩。
发展合作组织推动土地流转。该县把扶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推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抓手,坚持只要是带头搞合作的、把农民联合起来搞合作的,在政策上都予以扶持、资金上予以倾斜、税收上予以优惠。目前,全县已发展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222家,流转土地60万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力地加快了土地流转,并促进了土地向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方向发展。
出台优惠政策促进土地流转。该县在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还制定出台了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一系列优惠措施。比如,明确规定农民流转土地后,进入城镇经商或办企业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用于农业生产和农业开发项目的专项资金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土地流转大户、“种养加”大户倾斜;凡新增连片土地5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县财政给予专项资金奖励等。同时,该县还积极构建县乡联合投资担保和信用体系,为中小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加”大户等提供资金信贷担保,促进其不断发展壮大,有效促进了土地流转。
搭建服务平台驱动土地流转。该县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成立了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了全县土地流转信息中心数据库,负责土地信息整理、分类、发布;各乡镇及管理区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区域供求信息登记和信息发布、土地评估、合同签订、法律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工作;各村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完善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档案,并报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通过土地流转中心这个平台,进一步明确了流转双方的责权利,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土地流转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