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肖光富 喻 菲)罗山县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009年,县财政共划拨资金621.56万元,委托县信用社为发放机构,采取在全县各乡镇统一组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仪式的形式,按照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对象25898人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