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县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及达标验收工作
本报讯(李成功 陈辉霞)根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关于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及达标验收工作要求,我市自2009年7月份在全市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及达标验收工作,目前全市县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及达标验收工作全面完成。
我市高度重视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及达标验收工作,并采取了八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环保局成立了信阳市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达标验收组,具体指导和负责标准化建设及达标验收工作,各县环保局也成立了标准化建设领导机构,确保了标准化建设及达标验收工作有人抓、有人问、有进展、有结果。二是着手早。根据新颁布的《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我市做到早研究、早计划、早准备、早部署。三是指导细。市领导小组和验收组深入到各县环保局及环境监察大队摸底调查,并根据各县的情况,从机构与人员、基本硬件装备、应急装备、基础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分类指导。四是加强督导。在推进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市环保局对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展慢、效果差的县,在加大督导力度的同时,从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完成政府环保责任目标、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等多层面多角度地做思想工作,确保行动慢的县加快步伐迎头赶上。五是加大投入,形成合力。各县政府以及人事、编委、财政等部门对标准化建设给予了积极支持,确保了机构与人员等方面达标;向上统一组织各县积极争取省环保厅支持,大大地提高了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多方筹资,逐步达到标准化建设各项指标要求。六是适时地召开标准化建设及达标验收现场观摩会,推动全市标准化建设及达标验收工作。七是采取鼓励措施。对标准化建设力度大、进展快、效果好的县,向国家环保部予以推荐,并在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时给予优先考虑。八是宣传营造氛围。为推动标准化建设与达标验收工作,我市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了大量宣传,《信阳日报》、《信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也从不同报道角度对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给予了积极的支持。目前,全市县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及达标验收工作全面完成,已按规定将验收结果上报省环保厅审定。